女性在伊斯兰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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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提高了女性的地位,没有一个宗教像伊斯兰一般尊重女性,伊斯兰认为女性是男人的同胞“兄弟”、最善待家属的人是最优秀的人,穆斯林妇女自小享有哺乳、照顾、优良教育的权利。那时,她是双亲幸福的源泉、父母和兄弟们心灵的慰籍。
长大以后,她拥有尊严,家长无微不至的照顾她,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欺骗和流言蜚语。
等她结了婚,结婚以安拉的规定和真诚的契约得以完成。受到丈夫的尊重、保护,丈夫必须要善待她、尊重她,不让她遭到任何伤害。
当她做了母亲,孝敬她与安拉的权利息息相关,忤逆她和以物配主、为非作歹紧密相连。
如果她是妹妹,那么哥哥或弟弟必须要联系她、尊敬她、照顾她。
如果她是姨妈,她享有母亲的待遇。(如孝敬,联系等)
如果她是奶奶或高龄女士,在子孙和所有亲戚面前她更有身份,一般不能拒绝她的要求、轻视她的建议。
如果她住得远,亲戚不在附近或周围没有邻居,那么她还是享有伊斯兰的赋予她的权利,如:保护她不受伤害,不直接注视她等。
穆斯林社会要是真正的去实践这些义务,那么妇女就会有一定的地位,并受到重视这在其它非穆斯林社会中是不存在的。
其次,在伊斯兰中妇女有拥有权、租赁权、买卖权、接受教育的权力、还有其它符合伊斯兰教的权力,有些学科是个人主命,无论男女放弃它属于犯罪。
另外,妇女还有一些不同于男性的权力,将在合适的地方详细叙述。
伊斯兰尊重妇女:命令保护妇女,保护妇女的尊严,保护妇女免遭流言蜚语、欺骗、伤害;命令妇女带头巾、面纱,禁止艳装出游,禁止与外男子混杂,远离所有会给她带来伤害的事情。
伊斯兰尊重妇女:命令丈夫为妻子保障开销、与妻子和睦相处,禁止丈夫压迫、伤害妻子。
允许夫妻离异,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共通语言、无法幸福生活,那么首先当竭尽全力地调解双方,万一调解失败,生活变成无法忍受的火狱时,允许离婚。
如果丈夫压迫妻子、行为恶劣,允许妻子提出离婚,同时她还可以和丈夫达成共识为丈夫提供补偿,给他一些钱或约定某物,然后离婚。
伊斯兰尊重妇女:禁止丈夫无缘无故的殴打妻子。伊斯兰给予妇女权力,可以向家长诉说情况或上诉,因为女性是受到尊重的。清高的安拉说:“我确已优待阿丹的后裔,而使他们在陆上或海上都有所骑乘,我以佳美的食物供给他们,我使他们大大地超过我所创造的许多人。”(夜行章70节)
使者- 愿主福安之 -说:“你们不要像抽打奴隶般的抽打自己的女人,然后再和她同房。”(布哈里、穆斯林圣训集)
这段圣训极度的丑化了殴打妇女的行为,一个人怎么可以像对待低贱的奴隶般的去对待自己的妻子呢!? — 妻子等于是他自身 — 他怎么可以用皮鞭去抽打妻子呢?与此同时,他清楚自己还要和她在一起生活。
综上所述,主旨是不允许打女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打女人,具备一定的条件时可以打女人,不了解伊斯兰法律和立法哲理的伊斯兰的敌人对允许打妇女的问题大做文章,另外还有西方培养并在那里长大的那些走狗也为他们摇旗呐喊。
那些人,他们假装尊重妇女、保护她们的权益,但他们反对这个律列,为它唉声叹气,认为这是对妇女的蔑视。
我不明白到底是谁在蔑视妇女?难道是她的特慈、慷慨的养主吗?但他彻知被造物,他是幽玄、全知的主宰?或者是想让妇女成为低贱交易品的那些人,她的有效期一结束就把她扔了,这些人拒绝教育不听话的妇女,他们不认为妇女会顽固不化、虐待丈夫、颠倒丈夫在家中的地位、固持己见、我行我素、不听劝告、对丈夫的冷淡、不屑一顾。
那么究竟如何解决妇女强横桀骜的现象呢?如果妻子冥顽不灵,那丈夫应该怎样教育她们呢?
也许在舜发尔—贾希利亚时期的诗人—的诗句中能找到答案。他对妻子说:“
尔若犯我禁,并未受责备,
无妨离我去,届时尔丈夫,
起身握皮鞭,但可抽打我。”            
是的,确实有女人—特别是在西方—不止一次的殴打自己的丈夫,丈夫又隐瞒这种事,当他忍无可忍时就和她离婚,这时妻子后悔不已,这是我一手造成的、我曾经打他,他羞于将此事告诉别人,忍无可忍和我离了婚。
这个所谓的女强人说: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我很后悔,别人忠告我,女人不能打自己的丈夫。
伊斯兰允许男人打妻子,清高的安拉说:“男人是维护妇女的,因为真主使他们比她们更优越,又因为他们所费的财产。贤淑的女子是服从的,是借真主的保佑而保守隐微的。你们怕她们执拗的妇女,你们可以劝戒她们,可以和她们同床异被,可以打她们。如果她们服从你们,那末,你们不要再想法欺负她们。真主确是至尊的,确是至大的。”(妇女章34节)使者- 愿主福安之 -在辞朝演说中讲道:“你们有权禁止女人伺候你们不喜欢的人,如果她们没有听,那你们可以适当的体罚她们。”
伊斯兰允许打妻子,但不允许报复性的痛打、惩罚,或轻视女性或强迫她去做不喜欢做的家务。伊斯兰允许有必要的打、有教育性的打,同时还要有教育者的同情心,丈夫不能根据自己的私欲去打妻子,而且打得时候还不能过分。
具备以下条件时才允许打妻子:
1-经过多次劝告,顽固不化、屡教不改;
2-惩罚要和妻子的错误相等,如果有劝告、教导的余地,不要急于分开睡,在没有分被而睡之前不要急着去打,因为惩罚大于过是不义;
3-丈夫要明白打得目的是教导、警告,所以要尽力而为的减轻惩罚,打得时候用小木棍或“密斯瓦克”(阿拉伯人用来刷牙的一种特殊的树枝-译者注)就行了;
4-避开危险的地方,如:头部、肚子、脸等;
5- 不能打裂骨头、打残肢体、不能打出血、不能在同一部位连续打;
6-如果妻子停止悖逆,那么不能再加以打骂。
打是为了女人好,并非是歧视女性。如果妻子因为丈夫的打(指伊斯兰不允许的打法即非教导性的痛打-译者注)而去世,那么丈夫必须要交付命价和罚恕。
符合伊斯兰规定的打造成伤害,没有任何赔偿。这是罕百里和马立克学派的主张,沙菲尔和哈乃菲派认为要做出赔偿,古勒图比赞同这种主张(他是马立克派),脑威-愿安拉仁慈之-在解释上述辞朝演讲中的那段圣训时说:“这段圣训允许男人为了教导,可以打妻子,如果以允许的方式打死妻子,那么丈夫的家属必须要拿命价,还要从丈夫的财产中缴纳罚恕。”
现在我们明白打只是一味苦口良药,应该注意时间、种类、方式、数量。但不了解伊斯兰的人颠倒黑白、混淆真假。
其次,用打教育并非是伊斯兰规定的唯一解决方法,反而它是受憎恶的,所以打是最后的解决办法,如果一个女人虐待丈夫、没有与他和睦相处、为所欲为、跟随恶魔的步伐,忠告和分开睡觉对她毫无作用,在这种情况下男人该怎么办呢?
作为男人是否要质问妻子大大小小的错误呢?妻子又会不会接受?然后他散播妻子的不好,让她成为众矢之的,受到大家的批评?
用“密斯瓦克”或类似的东西打,对女人来说要比离婚好许多,离婚基本是是女人为所欲为的结果,因为离婚会使家庭四分五裂。二者相比,当取其轻。有人说得好:想到失明时觉得独眼也不错!
打只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对有些人起一定的作用,因为这些人不懂友好的方式,友好对他们也不起作用,一味胡搅蛮缠,拒不服气。
如果一个穆斯林偏离了智慧之路,无辜殴打妻子或对她大打出手,那么伊斯兰和这些行为是清白的。当事人自负其责。
心理学研究表明,有些妇女在受到冷酷对待和痛打时才会心情舒畅,也许她喜欢丈夫的冷酷、暴打,这类女人经过打才会循规蹈矩。
实例和一些心理现象说明,这种手段对某些人群是最合适方法。如:可以满足有病态心理的人,矫正他的行为,同时还可以让他高兴,也许有些女人被丈夫拳打脚踢时才会感受到男人的魅力;才会心甘情愿让他管理自己。
这也不是所有女人的本性,但这类女性大有人在,她需要最后的这种解决方式,然后循规蹈矩。酷爱西方、关注西方的人默默的提醒我们:西方的女性和她们的丈夫在享受着伟大的幸福,但是眼前的事实却告诉我们事实并非如此,我们来看看这些人,他们自己野蛮,可是他们还诽谤说穆斯林野蛮。
1-美国《汤姆》杂志说:“在美国,每年有六百万女性遭受来自丈夫的暴力;大概有两千到四千的女性被丈夫打死;警察三分之一的时间用来接听家庭暴力事件的报案热线。”现在,你可以看看首次妇女峰会委员会整理的材料45页—穆斯林妇女在社会中的角色—;
2-美国联邦调查局称:“1979年,40%的妇女凶杀案都是家庭原因一手造成的,25%的妇女自杀事件,事先都发生过家庭纠纷,现在可以看看穆斯林妇女在社会中的角色46页;
3-美国1987年—伊斯兰历1407年—的研究表明79%的人都打女人,特别是结婚之后。
此次研究的依据是南卡罗来纳大学心理学助教约翰佩雷斯博士和部分学生之间的对话,研究表明男性中想打妻子的比例相当高,如果大学生都这样,那么教育程度比他们低的人又会怎么样呢?
4- 美国国家精神康复办公室进行的研究证明:走进急救中心17%的女性是被丈夫和男朋友殴打致伤到医院治疗伤口(至少一次)的,其中83%的人是接受治疗都是殴打所导致.
调查了1360位女性档案的研究员伊万斯塔克说:“在美国挨打是导致女性受伤的最普遍的原因之一,它的比例高于交通事故、偷盗、强暴对女性造成伤害的总合。”
贾尼斯摩尔,她是美国反对家庭暴力联盟的协调员,总部在华盛顿。她说:“ 的确这种恐惧的悲剧让人为之震惊,在美国各地,男人殴打妻子导致成千上百的女人在医院接受治疗。”她还说:“受伤一般是鼻青眼肿、骨折、烧伤、刀伤枪伤,还有些是用椅子和烧红的铁棍打伤的。”
她指出:让人担忧的是,有很多女性被丈夫打伤后,不去医院,自己在家里包扎伤口。
贾尼斯摩尔说:“我们可以说每年在家中挨打的女性有六百多万人,我们的这些数据是从联邦调查局档案中收集的,另外还有数以百计的避难所给无法忍受丈夫的暴力而离家出走的女性提供住宿。”请参阅《为了真正的自由》一书16-21页和《数字下的透明社会》一书56-57页;
5-《男人想从女人身上得到什么》一书36-66页,作者阿卜杜·赛俩姆提到以下内容:
-在日本殴打妻子是导致离婚的第二大因素;
-1980年,一年内巴西圣保罗市772位女性被丈夫杀害;
-在美国一年中有三百万到四百万的女性受到丈夫或男朋友不同程度的污辱。
加拿大社会研究指出:加拿大四分之一的女性—八百多万—每年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在英国,仅伦敦警察,十五年来每年要接听十万多遭到丈夫殴打的女性打来的电话。
美国平均每八秒钟都有一个女士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德国每年有十万多妇女遭到丈夫的殴打,法国有一百多万人。
在巴黎,警方夜间接听的60%的电话都是妇女受到伤害打来的。
我们没必要再提这些数据,因为我们都知道:没有比否认安拉更大的罪恶。
这就是西方,解放妇女的呼声越来越高,可是有明白的人吗?

诗人吟道:
“世人若无慧眼兮, 
黎明破晓也怀疑。”